在网上发作品,和自己搭个平台做网络出版,是两件事。

作者在别人的平台上发文章,不涉及许可。平台方要许可。

按《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没有这个证,做网络出版就是违规。

条件不低。要有确定的出版服务范围、有符合规定的章程、有与业务相适应的编辑出版人员。人员这块是硬指标: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还要有八名以上具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资格的不少于三名。

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另外还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内容上,网络出版物同样要遵守禁载规定,同样要三审三校,只是形式变成了线上的编辑责任制度。

实务中常见的误区有三个。一是以为有个网站就能算网络出版,其实要看是不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二是以为个人可以申请,规定要求的是单位。三是以为拿到 ICP 备案就够了,那是通信管理部门的备案,和出版许可不是一回事。

想清楚了再进这个领域。门槛不低,事后的合规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