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想办个出版社,是不是注册个公司就行。不是。出版社在我国是许可设立,不是登记设立,这个差别决定了流程的长短。

第一步在主举办单位。设立出版单位,要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注意申请人是主办单位,不是想办社的那几个人。出版单位必须有符合规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这是前置条件。个人、没有主管单位的企业,这一关就过不去。

第二步在省级审核。省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这一关不是走过场,它会核主办单位的资质、资金、专业人员配备、章程和编辑出版计划。注册资本有下限,还要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编辑出版人员。

第三步是审批。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了,才算拿到准生证。

第四步是登记领证。主办单位要在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逾期不办,批准可能失效。

拿到许可证还不算完,还要办营业执照,然后才能开展出版业务。整个流程走下来,顺利的话也要几个月。

还有两条容易忽略。一是出版单位必须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出版,想增加业务范围要另行审批,不能顺便做。二是名称、主办单位、主管机关这些登记事项变更,也要报批,不是改个营业执照就行。

所以办个出版社这件事,本质上不是商业注册问题,是行政许可问题。想清楚了再启动,比中途卡住强。